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模式,河南省药品采购中心决定在疫情期间开展医药集中采购相关业务网上咨询直播。直播内容直播讲解和咨询内容包括国家组织药品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模式,河南省药品采购中心决定在疫情期间开展医药集中采购相关业务网上咨询直播。
直播内容
直播讲解和咨询内容包括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使用试点扩围、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河南省2019年度药品价格联动、药品两票制相关政策及医药采购平台操作、河南省医用耗材增补采购工作、河南省2019年度医用耗材价格联动等工作。
直播时间
每周二、四全天直播,上午9:00-11:00药品 ;
下午15:00-17:00 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 。
本次直播中针对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如下解答:
1、药品增补
针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原研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指定的参比制剂等,企业可以直接从网上申报。
对于其他药品,企业可以通过医疗机构申请(需达到2 家三级医疗机构或 3 家及以上二级医疗机构共同申请),后续流程同企业直接申报。
2、增补药品定价
直接申报药品,医疗机构与企业议价后,从药品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其他药品仅对提交申请的医疗机构,按照拟采购量和议价结果在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2 家三级医疗机构或 3 家及以上二级医疗机构全部采购后,开放全省网上采购)。
3、价格联动没有限价的药品增加限价
根据《关于执行2019年药品联动价格的通知》,企业主动将药品价格降至合理区间的,向药品采购中心申请,每季度专家进行评估,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增补联动价格。
针对疫情期间,某些需要现场办理的业务(两票制认定材料递交、价格联动要求的外省最新中标挂网价备案等工作)省平台正在积极优化平台网上办事功能,功能上线后将及时挂网通知。
疫情期间温馨提示:
讲究环境及个人卫生,注意室内通风换气,避免油烟、消毒药水的刺激,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合理膳食,保持充足的饮水,特别是多次少量。
坚持适量的运动,增加免疫力。
外出时做好防护工作,避免人员聚集。